一般通过境内权益(内资公司)注册地的银行进行申报,且必须在WFOE设立(以营业执照颁发为标志)前办理实际操作中,以境内企业注册地银行为办理机构,如有多家境内企业且所在地不一致时,则可以在主要企业注册地银行集中办理。
37号文登记的操作流程
步骤1:创始人设立SPV即架构的搭建(至香港公司)
步骤2:办理37号文初始登记
步骤3:新设或收购境内企业
步骤4:签署VIE相关全部协议
步骤5:境外投资人注入资本
步骤6:如果BVI股东发生变化,须变更37号文登记
办理37号文登记所需要材料清单
一般来说,办理37号文需要的文件如下(不同地区略有差异,请以当地主管机关要求为准):
1、合法持有境内权益公司资产的证明文件
2、创始人股东在特殊目的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证明文件(股东名册、认缴人名册等)
3、境内权益公司的调档章程
4、境内权益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与境外投资方签署的投融资协议
6、创始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7、外汇登记表
8、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申请书
9、承诺函
10、股东会决议
11、委托书
12、其他可能要求的补充材料
注意:如果不办理登记,境内居民从特殊目的公司获得的利润和权益变现所得将难以调回境内使用,而且,会造成WFOE与境外母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利润、出资等)均不合法,从而可能会对公司境外上市造成障碍。
特别注意:不同地区办理需要的条件和材料都不太一样,需要跟舒心企服详细的沟通交流才能知道你需要具体准备哪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