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号文登记个人境外投资备案什么情况下办理

发布日期 :2023-12-14 07:17 编号:12771981 发布IP:115.171.156.53
供货厂家
北京字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7号文登记
创始人
其他自然人股东
ESOP激励已行权员工
VIE架构
返程投资
报价
电议
联系人
曹文环(女士)
手机
13716635736
询价邮件
bridge2007@163.com
区域
深圳公司注册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创业路8号4号楼6层647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手机版链接:https://m.trustexporter.com/cz12771981.htm

37号文登记个人境外投资备案什么情况下办理

37号文登记个人境外投资备案什么情况下办理

37号文登记个人境外投资备案什么情况下办理

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


在香港上市搭红筹架构时,境内居民个人在设立了境外控股公司后、设立WFOE(外商独资企业)之前

应向外管局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如果不办理登记,境内居民从特殊目的公司获得的利润和权益变现所得将难以调回境内使用,

而且会造成WFOE与境外母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利润、出资等)均不合法,从而可能会对公司境外上市造成障碍。


而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ODI)有专门手续,无需办理37号文项下外汇登记。在外汇管理渐趋严格的态势下,

如果银行层层追及发现境内个人股东(甚至持股比例非常小)通过境外架构持股并且未办理37号文登记的,

那么在境内实体公司是不能办理任何股权转让、增资等股权变动手续。


我们的其他产品
您可能喜欢
深圳境外投资境外投资备案境外投资境内个人境外投资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厦门境外投资备案海南境外投资备案
 
相关境外投资产品